日前,《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》征求意见稿已由省水利编制完成,预计今年上半年通过省政府审批颁布实施。同时按照水利部统一要求全面开展取水许可换证工作。
2006年2月21日,国务院总理签发了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于4月15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在原《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》的基础上,增加了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的规定,对取水许可的申请和受理、审查和决定、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管理、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都做出了详细规定,并对农业生产取水征收水资源费也做了明确规定。
针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越权审批、拒缴、欠缴水资源费等具体问题,按照《条例》的要求,必须加强我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,并结合辽宁省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实际情况,对《辽宁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》和《辽宁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应的地方规章进行修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