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黑龙江省建设厅制定的地方性标准《城市道路清雪规范》,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建设厅联合发布,1月15日起正式实施。
据黑龙江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,规范的出台主要是为规范城市道路清雪作业程序,提高清雪工作效率,保证冬季城市道路畅通与行车安全,促进污雪治理,保护环境。
规范对清冰雪机构、24小时雪情预警、清雪机具、融雪剂、清雪作业的要求方法以及标准都做了详细的规定。规范中明确规定城市道路清雪作业应以机械化实时清雪为主,人工清雪为辅,科学使用融雪剂,并且首次对融雪剂的撒布量及标准进行了规范,还要求各城市要建立污雪(冰)处理厂。
多年来,我省大部分城市都是依靠人工清雪,管理方式落后,已经不适应城市管理的发展。随着城市的进步,机械化清雪是一个大的趋势。规范的出台,不仅在清雪的技术上有了要求,在标准上也有了详细的规范,属于我省首次出台关于清冰雪的强制性规范,各城市道路清雪工作都应执行本规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