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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陷阱有多深?
日期:2006-2-9 11:14:07     来源:转载   编辑:黄艳玲  

    2002年2月27日,对百余名与北京圣华佳花木种植场有代种合同的农民来说,是一个黯淡的日子,因为在这一天他们得知,按合同约定该回收的他们的芦荟苗很难回收了。农民耿振明说,公司法人代表不见了,公司的办公地点也被贴上了“招租”的广告。而在此之前就有种种迹象表明,他们被骗了。

    根据到场农民提供的数据初步估算,大约有几百名农民掉进了这个坑人的“圈套”中。更有知情者透露,此事只揭开了冰山一角,怀柔等郊县有许多同样的事件。


    1 公司莫名无影无踪

    耿振明心酸地说:“早知道会发生这种事,我就不会做这个发财梦了!”

    2月27日,到场农民给记者提供的数据是13840棵芦荟种苗。有人说,实际公司发放的远不止这么多棵,还有不少农民被蒙在了鼓里。

    事情还得从01年说起。2001年6月27日,老耿与北京圣华佳花木种植场签订了《代种植回收合同》。该合同称:甲方(种植场)向乙方(农民)提供芦荟母苗,每棵母苗由乙方向甲方交200元押金,双方签订三年代种植回收合同。合同期满,甲方收回芦荟母苗,并按回收母苗的棵数退还押金……甲方回收由其提供的母苗直接滋生出的小苗,回收的小苗每株须高达30厘米以上(含30厘米),以每株50元回收,现金结算。

    在一张盖有“北京圣华佳花木种植场”公章的芦荟种植发放单上写着:今发放芦荟种植户耿振明中华芦荟母苗1200株,籽苗6000株。

    老耿说,自己签订合同时预付了芦荟母苗押金7.8万元,余款则准备在回收小苗时扣除。但是,小苗还没来得及回收,圣华佳公司法人代表却突然不见了,公司租的房子也打出了“招租”的招牌。

    小苗一天天长高,老耿开始催着公司来人回收种苗。他说:“到今年1月5日,我没少打电话催人来回收小苗,平均每星期打两个电话,但公司始终以各种理由推托。”

    2月5日,圣华公司的周秀荣带车来到了位于顺义小丽营村的老耿家。老耿说:“当时实际上有6000多棵芦荟达到合同30厘米标准可以回收,但种植场只收了240棵,并且没有付现金。”在公司答应第二天继续过来回收小苗的情况下,公司将240棵芦荟小苗运走。让老耿没有想到的是,第二天公司却没人来了。

    2 回收有变遇“劫案”

    2月8日,老耿沉不住气了,来到了公司。当天上午,公司准备去另一家回收小苗,老耿没办法,只好堵住了负责回收小苗的小组长周秀荣和公司的另一名工作人员,并强烈要求他们上门回收种苗。整整一天,老耿跟紧了公司人员,他们上哪,老耿就去哪。到了晚上12点,公司外面冷得厉害,周秀荣等人当晚无奈就宿老耿家。

    2月9日,老耿等人又来到了公司。但在下午时却发生了一起让老耿现在都后悔的“劫案”。

    “我不该让他们带走周秀荣。”老耿说,“下午四五点钟,来了辆面包,在我们还没回过神的情况下,带走了周秀荣和另一名公司人员。”老耿立即报警,110截住了面包车。而面包司机说:“他们没走出500米就换车了。”一个小时后,周秀荣的丈夫托人送来了5000元,并让老耿不要再“纠缠”此事。而事实上,按合同上的回收价格算,老耿的6000株芦荟能够得到30万元回收款,周秀荣还是赚了。

    一个让老耿焦急等待的漫长春节过去了。老耿还怀抱着最后一丝希望。

    2月27日,老耿再次来到了公司,也就在这一天,和老耿一同的芦荟种植户将法人代表董建国的妹妹,也就是公司的会计董建华的家团团围住。农民要求董建华给他们一个交待,董只给予“董建国不知道到哪里去了”的答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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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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