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>>招商资讯>>快讯>>医药>>正文-药企广告明年起分三级信用认定
药企广告明年起分三级信用认定
日期:2007-11-9 9:37:38     来源:北京商报   编辑:圆圆  
 

    广告严重误导消费者药品将被停售
 
    明年起,获批上市的正规药品,如果其广告内容任意扩大产品功能范围、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,将被暂停销售。昨日,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,将于2008年起施行的《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将对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布广告行为进行信用等级认定。

  根据《办法》,信用等级认定分为守信、失信、严重失信3个等级。其中企业本年度内发布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广告达5次以上的为严重失信。药监部门对经认定发布广告失信的企业,将责令限期改正,将其违法行为记录在信用档案中。

  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表示,对篡改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内容,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,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广告,药监部门将对该广告所涉及的药品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。继续销售该产品的经营企业,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记录该企业的不良行为,并将该企业认定为严重失信企业等级。

  颜江瑛表示,现在国家药监局正在专门制定整治方案,加强以公众人物和专家名义进行广告的审批力度,加强对这类广告的监管,加大对其的查处力度。并在今年年底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、专家等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。
 
  

作者:邓琳
本信息来自媒体和网友上传,真实性未经证实,仅供您参考。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
    相关资讯
广告,不是招商“独木桥” 
糖烟酒行业广告诉求及传播分析我国药企可强行仿制专利药
民营药企搭乘“中国快车”连锁药店叫板外资药企拒绝提价
过亿战:药企战略竞争的分水岭中小企业如何推广网络广告
网络视频广告制胜守则药企年度培训计划“四必须”
药企终端市场“乱”从何来医药保健品广告市场竞争硝烟渐起
    热 告

 
    重点展会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