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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手车市场“放行之乱”
日期:2006-9-23 9:45:36     来源:中国经营报    编辑:圆圆  
 

    二手车市场怎一个“乱”字了得。

  自2005年10月1日《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出台,实现了经营主体多元化以来,随着交易市场和经销企业迅速增多,恶性竞争随之而来。

  由于《办法》对企业进入门槛设置缺失,日前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不得不加紧为二手车政策赶制一层“新纱窗”《二手车流通企业开业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。

    市场之乱

  《办法》对汽车厂家、经纪公司、个人甚至外资一齐放行,猛然间释放了太多欲望。

  以北京为例,目前的五家二手车市场,已增至十家左右;在合肥市,二手车交易市场由原来的四家激增到十几家;而在济南,一下子涌进了二十多家二手车经销机构。“为了吸引客户,他们这边送冰棍,那边送汽水,还经常为争客户闹纠纷。”相关人士抱怨说,现在市场竞争实在是过滥了。

  中国物资与采购联合会生产资料市场专业委员会处长王若兰说,甚至在同一城市、同一地区,由于多种经营实体并存,在二手车交易服务费未统一的情况下,服务费价格出现恶性竞争现象。例如:正规交易市场的服务费是100元~900元,一些资质不高的机构服务费则低至20元。有的“皮包公司”,甚至几个人搭个棚子就可以成立个市场,靠开发票(因为没发票就不能过户,也不能换行驶证和登记证)赚钱。“一辆价值100多万的奔驰车,可能只开20万元票。”有相关人士告诉记者,而由此也造成了严重的逃、漏税问题。

  负责《标准》起草的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秘书处罗磊认为,一些企业抱着投机心理进来,不仅对正规企业造成不利影响,还将对整个行业发展不利。

    政策失误

  对于这种现象,当初政策制定者难道没有考虑?

  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王萌曾经参与了《办法》的制定过程,现在他所在的市场正面临着其他市场低价竞争压力。据王萌说,在制订《办法》时曾提出为二手车进入者设置门槛的想法,也曾涉及到一些硬件要求的规定,但《办法》正式出台时却被拿掉了。

  “是政策的持续性不好。在《办法》实行后,应马上出台相关细则,如审批程序、从业规则、经营考核等等,应该是一套政策而不是一个政策。现在间隔时间太长,很多问题就出来了。”王萌颇为不满地说。

  据罗磊介绍,此次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制订《标准》是受商务部委托,目前已成立了起草委员会。委员会成员包括: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人员、协会工作人员、二手车流通企业管理人员、行业政策专家等。据其估计,明年5月份前该标准可以正式出台。

  据参与此次标准制订的王萌说,《标准》将规定: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,正规从业人员不少于10个人,固定经营场所不少于2000平方米。为此有分析人士认为,按照二手车市场新从业标准,会有大量的二手车经营机构不符合规定,被淘汰出局。

    执行存疑

  但《标准》制定了,还需要考虑落实的问题。“政府想先撒网,再收回。但恐怕是放开容易,收回难。”王萌如是说。由于该标准属于是行业推荐性标准,并非国家强制标准,因此,业内也对其执行效果表示担忧。

  有分析人士说,建立二手车市场和门店都要符合城市规划,从目前来看,城市规划在后,批准在前,这是矛盾之一。王若兰也认为,按照原来《办法》规定,很多企业已经注册获批,如果《标准》一下把他们踢出去,可能更加暴露了政策的不稳定性。她告诉记者,实际上一些地方前期已经出台了一些二手车市场准入限制,但企业反应非常激烈。

  而有二手车从业者认为,即便这个标准是强制性的,将来也会存在执行问题,“因为牵扯的部门利益太多”。原来二手车由车管所、工商局、地税局、还有城管、消防等部门管辖,而现在又加入进来商务局、国税局,不仅如此,还要需要和地方政府协调。部门间利益之争将成为《标准》执行的最大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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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杨锋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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