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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肉搜索下一站:网络吸金!
日期:2008-7-17 9:01:05     来源:慧聪综合   编辑:  
 

然后咨询者根据回答的满意度给“回答者”一个评分,从而形成一个“回答者”的威信的排行榜。给后续的其他咨询者提供选择依据。

    “对于普通网民而言,注册不收费,只要你在某一方面有独到造诣,就可能为自己带来咨询费的收入,因此,这种网站吸引‘专家’注册的难度不大。另一方面,针对网民不愿付费购买咨询的难点,塔基收费模式既可以保证用户有问必答,且尽量保证回答质量,同时,也可以采取咨询专家让渡额度相对较小的咨询费,从而获得帮助咨询者解决现实难题、获取额度较高的服务费的变通方式。”

    例如:如果网民向塔基的在线律师咨询离婚手续等问题,律师完全可以不收取咨询费,而赢得网民信任,争取拿到该网民现实离婚服务中的律师费。

    “收费不收费不是简单地由商业模式来决定。那些公用、共用的基础服务设施,不可能存在付费的购买模式。但与此相对,个性化增值却往往最为适合付费购买的商业模式。”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说。

    谁来监管?

    上海社科院互联网研究中心的张健敏指出,不能放任“人肉搜索”影响社会安全。“我们每个人必须问问自己,如果自己被‘人肉搜索’了,会有何种感受?”

    与此同时,大量社会调查也显示,“人肉搜索”横行开始威胁到公众的安全感。中国青年报的调查称,七成受访者认为应该规范“人肉搜索”。网上不少群体乐于做搜索“猎手”,但也普遍不愿成为被搜索的“人肉”。

    “人肉搜索”是否违法,关键在于是否侵犯了隐私权。法律专家指出,我国《民法通则》上有关保护个人隐私比较原则性的规定,关键在于一项行为的产生,是否对被披露人的社会形象产生损害。

    那么,谁来承担侵犯隐私的责任呢?明确法律责任,或成规范“人肉”破题之道。

    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研究室主任项翔博士认为,“人肉搜索”本身是互联网发展中一个阶段产生的事物,反映了互联网的功能正在不断地拓展,这种方式如果在合理的监管下,可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,比如协助刑侦等方面,但如果毫无约束地使用在社会生活领域,造成一些社会事件,就显得不太可取。

    而商建刚明确指出,“人肉搜索”过程中,一旦发生侵权、违法行为必须由论坛的管理员、网站的开办者来承担责任,因为网站提供“人肉搜索”是一种商业模式,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而发帖者一般来说很难被追究,发帖可以看作一种行为,并非违法的主体,而是客体,主体还是网站,而进行转载的网站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。“我们应健全法制,管住网络服务提供商,让他们负起责任,确保‘人肉搜索’不触及法律底线。‘人肉搜索’这项业务本身没有问题,但开展须规范管理,可以搜索、不得侵权。”商建刚说。

    “人肉搜索”大事记

    “天价头”事件

    2008年3月29日,郑州媒体报道,两名14岁女生在“保罗国际”店里剪发后,被要价1.2万元,两人借了十几个同学的生活费才交上这笔钱。4月1日,全国各大媒体对此跟进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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