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佣金制:代理商变区域经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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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07-10-10 10:30:22 来源:医药经济报 编辑:圆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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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景一
挂网招标制度进一步完善 8月16日,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公布了新修订的《2008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》。与去年相比,有了进一步的完善与改进: 第一,严格限制经销商数量。所有入围品种对市辖区内医疗机构不得进行转配送,严格执行“两票制”(即药厂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,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),每个品种的一级经销商不得超过2个,市辖区以外或边远地区才允许“三票”、有二级经销商,但一级经销商所配送的同一厂家的品种,在同一个地级市只能委托1~2个二级经销商。 第二,对于原定义的不限价“新药”这类药品,将执行报价后直接进入面对面谈判的政策,省去原来的按公式计算和人机对话流程,专家直接面对企业砍价。 第三,“政府定价议价类”品种则将取消“专家投票”及“按公式计算降价率”两个环节,直接进入人机对话,优化流程减少人为因素。 第四,将允许厂家的报价在物价上涨幅度内有一定的上浮,而不是一定要低于今年的报价。至于最后的入围价,则通过厂家竞价、专家谈判敲定。 背景二 社区医院统一招标和配送 2006年12月,北京社区医院开始采取统一招标配送的药品进货制度,实行“零差价”销售,并对18种药品采取10家企业定点生产的方式。尽管在实际操作中产生了严重的价格矛盾,10家中只有4家在生产,而其他厂家却选择了放弃,政府也表示正在解决这一价格矛盾的问题。但这一做法还是得到了政府高层和普通老百姓的高度认可。国家卫生部就表示将把这一做法在全国范围内陆续推广,现在已经有多个城市正在着手准备。另外,卫生部曾经表示将重点在城市三级医院、专科医院和社区医院做政策性投入,城市二级医院要么升级进入三级医院行列,要么放低身份进入社区,实行非盈利性经营。而处于“梭型”结构中间部分的民营医院等属于放开态势,实行盈利性经营。这将意味着城市社区医院必将得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发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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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岳峰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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